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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程颢(1032~1085),中国北宋哲学家。字伯淳。河南洛阳人。学者称他为明道先生。曾与其弟程颐学于周敦颐,同为宋明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由于二人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又称为“洛学”。嘉祐年间举进士,曾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政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 
      程颢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他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天理”是他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理通过气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人要学道,首先要体认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这个道理。他认为,知识和真理不在人之外,而是内在于人的心中,“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所以认识无须观察外物,人心自有“明觉”,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他提出了“识仁”的思想,“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人们如果知物我本为一体,物即我,我即物,就自然不存在心为外物所动的问题。诚能如此,其心就澄然无事。无事则定,定则明,至此就“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就可以进入圣域。程颢以“定性”为求得理想人格的道德修养方法。他和程颐的学说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他的“识仁”、“定性”的思想对后来的陆王心学影响很大。 
      程颢的哲学专门著作不多,主要哲学代表作有《识仁篇》、《定性书》。后人所编《河南程氏遗书》、《明道文集》、《二程粹言》等,收入《二程全书》。1981年中华书局出版《二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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