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山论坛演讲实录
危机,期盼,伦理,责任:构建人类共同新伦理
当前,人类陷入了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危机,地球上的每个地区和国家几乎都无法幸免,所有的人都将是危机的牺牲品。这一危机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知,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忧虑,因此往往不需要罗列所呈现出的种种外在形态,“危机”一词即可引起几乎所有人的丰富联想和强烈共鸣。
各国的智者、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多年来为缓解和消除这些危机提出过无数的建议、计划、技术和模型。但是,就在人们焦虑、呼吁,希望挽救人类文明、找到光明前途的同时,造成危机的种种恶行和劣迹并没有丝毫收敛和消减的迹象,甚至可以认为,从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情况更为严重了。
危机根本性的原因在哪里?主要不在于技术发明,不在于管理模式,不在于技术创新(虽然这些举措都是很重要的),也不在于种种协议仅仅停留在口头而无实惠上,而在于无法制止道德和价值的扭曲,在于忽视了伦理道德的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章程》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战争起源于人之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的屏障。”我想,这里的“战争”一词,指的是人类危机在层层积累之后最终爆发的极端形式;“人之思想”之所指,美国过程哲学家,密歇根伟谷的斯蒂芬﹒劳尔的一段话,可以被视为是一种较好的解读,他说:“现代性最糟糕的部分,是沉溺于物质主义的一己私利的'道德疾病';对'消费主义'的过度迷恋;导致意识形态僵局的不成熟的将凡事都绝对化的倾向。”“最大的问题是高分贝地讴歌物质生活而贬低精神生活,贬低我们的人性。”(2014年的一次对话)
如何“筑起保卫和平的屏障”?怎样医治已经侵蚀了全球的“疾病”?正如近些年在世界各地已经出现的,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各个民族正在回归古老的传统,重新回忆和温习轴心时代伟人们的教诲,反思民族的既往,认清民族、群体和自身所处的位置,思考建立现代的不同信仰下的共同道德规范。这恐怕是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唯一药方。日本哲学家山胁直司(NaoYAMAHAKI)把这种共同道德规范称之为“公共(共同)善/恶伦理学”(《作为21世纪一门综合性夸学科的跨国公共哲学观念》,《第欧根尼DIOGENES》下2010)。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是长期的,艰难的,因为需要全世界形成广泛的共识,尤其需要不同信仰、不同政治体制下的决策者们具有相当程度的,超越了信仰、超越了政治的共识,找到异中之同--对人类未来负责,关怀所有人这一共性--发挥出他们特有的影响功能。然而他们中的许多人痴迷过深,其背后常常隐伏着垄断寡头和超级富豪组成的真正决策力量。即使如此,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焦虑、呼吁和抗议,并非毫无成效,尤其是各国智者的声音,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最终形成数十亿人趋向的大势,因为我们所坚持的,是人类的良知,是社会和历史的规律,是人心之所向。
为此,应该引起不同信仰对伦理重建这一最紧迫、最核心、最易取得共识的问题的重视,形成一个面向当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寻求不同信仰下的伦理之“同”的遍及五大洲的潮流。
就信仰而言,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可以有着巨大的差异。如果着眼于不同信仰的基点/基要,彼此间还可能是对立的,例如有神论之与无神论,一神信仰之于多神信仰,天启神论之于自然神论。但是,两个多世纪以来人类学、宗教学、历史学和神学已经用丰富的成果告诉我们,即使是对立的双方,彼此也有相通之处,严肃的神学历史学家也已经揭示了从古到今的无数例证。同时,如果追寻到人类童年时的环境和文化背景,信仰之所以出现,“因缘”几乎是相同的,都是要解决初民对死亡的恐惧和由此而生的一系列困惑:宇宙是怎么形成的?“我”是从哪里来的?将走向哪里?“我”是谁?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着?这些关于终极性的疑问是几乎所有文明和民族之所以形成信仰与宗教的出发点。而用后代的哲学术语说,这类问题其实就是宇宙观、社会观和价值观。
信仰是自由的,这种自由是信仰的本质和规律所决定的。因而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对人们的信仰横加干涉或强逼他人皈依某种信仰,更不应该因为信仰不同,或以信仰为借口而对他者动用野蛮手段。从另一个方面看,不同信仰间应该并可以避免发生冲突,其关键是需要大家认可彼此应该通过对话协商促进相互的了解,寻找共性,消除隔阂和误解。
研究人类危机的种种问题,就需重新思考如何解开人类就终极关怀所存在的困惑,这涉及到几乎物质科学、人文科学的所有学科。但是,在寻找危机中的人类出路这样一个极其复杂、艰难的问题时,后者有着独特的伟大的职责。诚如俄国当代哲学家尼古拉﹒奥梅利琴科所说:哲学“可以扮演人类灵魂治疗师的角色”,“是人类救赎的一项条件。”(《作为一种治疗的哲学》,《第欧根尼DIOGENES》,2010)而当前最为紧迫、最为可行的,是越过信仰的鸿沟,探索各民族的伦理是否具有共同性以及共性之中的个性如何保存,因为“世界越拥挤,规范就变得越必要,这是令人遗憾的事实”(罗素:《回忆录》)。世界的规范,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人类的共同伦理。伦理,是在确定信仰后由信仰所派生,用以指导社会行为的规范,是民族和族群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不管是通过天启的途径还是以人间圣哲为导师把它形成了戒律或信条,作用是一样的。
伦理的共性是客观存在。既是由于人类的恐惧和困惑是相近的,也是因为“人”无例外地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与自然的关系的交叉点上,因而所有不同信仰的伦理之间天然地存在着相同或相通之处。正是因为伦理的这一特性,所以欧洲的伟大哲学家们,三百多年前已经关注到应该与不同信仰下的伦理进行交流并相容。例如从莱布尼茨到罗素都对中国人的伦理称赞有加。罗素曾经到过中国,并且居住了将近一年;而莱布尼茨只是通过与到中国来传教的人士通信,搜集有关中国的材料(这些材料主要也是传教士带回欧洲的)来了解中国,而且他知道中国人的信仰和欧洲人、和他的同胞有着极大的差异,例如对“善”和“神”的理解(《中国新事》)。他之注意并欣赏中国伦理,恐怕和他的“单子论”有着不可割断的关系。很可惜,后来黑格尔完全抛开了莱布尼茨;从这点来说,罗素则又正确地抛弃了黑格尔的欧洲中心论,替欧洲发现了中国。这两件事不能不令人深思:四百年前和将近一百年前的两位哲人,能够提出不同信仰下的人民在伦理方面可以相互了解、相互学习,难道不是因为他们站在时代前沿,基于自己的哲学理念,为了人类的和睦与社会的幸福、进步,因而把目光转向东方,胸怀和胆略远远超过了他们那个时代的许许多多政治家和政治学者吗?
伦理,除了不同民族和族群之间的相同或相通,亦即存在共性,当然还有着各自的特性,彼我之间不但内涵、外延有所差异,而且对社会成员约束的程度、伦理的传承渠道和方法、在历史长河中演变的情况等方面也都有很大不同。但是各自的特性并不会阻碍我们寻求共性以形成现代的共同伦理。
各个民族伦理有着同类型的源头:一个是宗教或信仰;一个是在宗教和环境双重影响和制约下所形成的习惯和风俗。这两个源头出现的时间有先后,但是对伦理的影响却是难分伯仲的。伦理,无论是神启的还是自为的,无论是自律还是他律的,也无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其原始和终极的指向都是为了协调身心关系、人的社会关系,人和自然的关系,目的是使自己和其他社会成员生活稳定、安全和幸福,使种族可以延续下去--这是人类的宿命。既然终极源头相近,不同宗教和信仰的伦理中存在共性这个道理,当然是自明的。
试看亚斯贝尔斯所说的“轴心时代”的几位伟人对当时人们的劝说,都没有离开“善”和“爱”,只是在不同的思想体系中用了不同的词语,例如在孔子那里更多的是用“仁”(Ren),而佛陀用的是“慈悲”(Cibei)。按照中国人的理念,我们的爱和善应该并可以广延到天地万物,而天地万物中也包含着对人类的爱和善(在这点上,与莱比尼茨、释迦牟尼很相近),于是中国人的伦理系统和网络就形成了。用这个道理去观照希伯来文化中的十戒、伊斯兰教的七戒、佛教的五戒、二十五戒、儒家的“礼”和对修身的种种提示和要求等等,我们似乎看到的是一些堂兄弟的面孔。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早已和轴心时代有了极大差异,即使和莱布尼茨甚至罗素时代比照,也有了很大不同。我们姑且抛开学术界半个世纪以来围绕着“现代性”、“现代化”和“现代”这些概念的争论,只看看在社会生活中所呈现的“现代”形态和人类所遇到的种种难题,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在,人类亟需建立起以平等尊重、和平友爱、共同富裕、保障权利、环境友好等为基础的人类新伦理,这一伦理的最终目的很简单:我幸福,你幸福,他幸福,大家都幸福。还是罗素说得好:“如果世界要从目前濒临毁灭的状态脱颖而出,那么新的思考、新的希望、新的自由,以及对自由的新限制是必须要有的。”(《回忆录》)这一“新限制”,就是我们在探求的人类新伦理。
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文明多元化的客观事实体现了文明的本质。多元,意味着各种文明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即使我们接受“文化多样性”这一概念,也应该给以科学的定义,阐明这个概念将拒斥在多样文化中有一个预设为最优秀者凌驾于其他文化之上,被山胁直司称之为“文化帝国主义”的观念。山胁直司就此还写道:“事实上,不是文明,而是忽视文明引起了相互间的冲突。”的确,文明多元化,起码包含着对任何文明都同样重视,彼此平等、承认、尊重、包容(不是带有恩赐色彩的“宽容”),进而了解、理解,从对方那里发现自己之所缺,于是欣赏之,学习之,充实改善自己,因而也丰富了世界。
在这一可能是非常漫长的旅程中,显然地,各国的智者承担着特别沉重的责任,一方面需要用学术的工具、方式、话语和智慧,回答现实所提出的种种难题,并把我们的声音传播开来;另一方面我们需要与各种违背人类持续生存、繁衍、发展所需相悖的“理论”进行博弈。从来未经论证的民族优越论、特定民族中心论,以及三百多年来统治着人类头脑的“不成熟的将凡事都绝对化”(斯蒂芬﹒劳尔)的思维习惯都是实现真正的正义的障碍。
无须论证,智者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对今天的世界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事实上,自上个世纪末,在世界各地,人文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神学家、自然科学家就着人类的未来如何摆脱“现代”的噩梦已经举行了许多次对话,引起了全世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现在,似乎到了应该把这类对话推向更加深入层面的时候了。我设想,今后我们可否相对聚焦于如何建构人类共同新伦理进行对话?这里面核心的问题是:人类共同新伦理包含的内容和标志性概念是什么。我们还可以由此再逐步深入到解答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进步”、“发达”和一个个体、家庭和族群安全、“幸福”的内容、标准和指数应该是怎样的,怎样测定才是真正科学的。换言之,我们的对话将提供给人们一个另类的思考角度,不再以抽象的自由、人权、民主概念为标记,不再以国家和地区的GDP,个人、家庭和族群所拥有的财富作为评价的主要的或唯一的标准和指数,至少把社会内外部关系、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个体的身与心的关系纳入衡量范围,而且这些项目的权重应该远远超过经济方面的指数。当然,不同国家和地区情况不一,标准和指数也相应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社会评价标准和指数中,已经包涵了人类共同新伦理的主要内容,因为它是根据对大自然和人类自身以及社会的本质规律而构建的。
在构建人类共同新伦理的伟大事业中,中华文化将会扮演重要的角色。这是因为,中国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合而不同的社会观、仁以为己任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观,符合大自然和人类生存发展的规律,正好补充现代性的缺口,改正现代化所带来的荒谬。“尼山论坛”和全中国的学人,都十分愿意为了这一事业贡献自己的知识和力量。我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是因为把用财富衡量社会和个人当作主要或唯一标准,是工业革命以后,即“现代化”社会的产物,亦即“现代性”在社会层面的具体显现。我们对启蒙思想、信仰、知识、语言和真理的反思,固然是对造成现实危机的祸根的批判,但是,如果我们给公众提供的只是信仰和伦理的概念、分析和论证,没有可供更多的人可见、可懂,可把握、可参与,并与自己的切实感受一致的公共目标,也就很难动员身受其害的无数人民,当然也就很难影响各国各地区的决策者,从而要煞住人类快速滑向万丈深渊的列车,也更加困难。
2014年5月17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