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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山东省文化厅注重发挥全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在全省创新推进“图书馆+书院”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将现代公共图书馆和传统书院有机结合,在各级图书馆建设“尼山书院”,着力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服务能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明确推进原则。坚持开拓思路、创新服务的原则,在提供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强化以文化人的功能;坚持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利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免费开放、专家讲坛、古籍保护、阅读朗诵大赛等业务工作进行,不新建设施,不新增人员;坚持循序渐进、典型带动的原则,通过典型引导、先易后难,在有条件的图书馆率先实施,带动全省面上工作开展。

    坚持标准化建设。在设施布局上,实行“六个一”标准,即全省各级图书馆“尼山书院”都有一个统一标牌,一尊孔子像,一个国学讲堂,一个道德展室或展板,一个国学经典阅览室或阅览区,一个文化体验室或活动区。在活动内容上,主要包括“五个板块”:一是经典诵读。广泛开展群众性经典阅读、经典诵读活动,推动经典诵读进学校、进社区。二是国学普及。通过延请当地专家学者开办国学知识讲座,向群众普及国学知识。三是礼乐教化。通过播放视频、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礼仪教育,普及雅乐和礼仪知识。四是道德实践。举办道德模范人物讲座、先贤英模人物展览,深入社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开展敬老尊贤助残等公益活动。五是情趣培养。广泛开展琴棋书画和传统民间艺术传承活动,现场演示碑刻拓片、古籍修复等传统文化知识,通过文化体验和专业培训,培养群众的高雅文化情趣。全省统一制定“尼山书院”建设与服务参考标准、国学书目和教材名录、国学讲读专家库、书院服务流程和考核机制。

    整合服务资源。立足图书馆现有工作基础,充分挖掘各地文化部门内部资源,支持书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文化、教育、团委、文联、老龄等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尼山书院”建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强化保障措施。省级统筹整合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有关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推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奖补,要求各级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推进“尼山书院”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把“尼山书院”建设纳入对地方公共文化覆盖率、国家和省级文化先进县评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公共图书馆评估等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推进“尼山书院”建设积极性。

    计划今年上半年,在山东省图书馆率先建成“尼山书院”,到年底全省17市图书馆和部分县(市、区)图书馆建成“尼山书院”;到“十二五”末(2015年底),全省150多个公共图书馆建成“尼山书院”,在部分图书馆分馆、企业图书馆、民办图书馆中建设“尼山书院”,适时建立全省尼山书院联盟;到“十三五”末(2020年),全省尼山书院联盟建立健全、运行规范,形成山东孔子故乡独有的特色与优势,形成全国甚至国际知名的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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